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要求的我院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1,调剂考生以接受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请于4月3日14:00到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105教室报到。复试时间为4月3日至4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3日14:00−15:00,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为学籍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籍证明见附件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3)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主干课成绩单和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对非定向考生,我院发调档函,考生将其送至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档案寄送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对定向考生,我院发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后交研究生部。档案、协议须于5月5日至20日间送至或寄至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可延后到7月份,由毕业院校统一邮寄,考生须在档案或协议上注明学号、姓名、录取专业,学号信息请于4月末在拟录取信息中查询)。
二、复试科目及安排
1.具体复试科目请参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附件2“哈尔滨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
2.外语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3日15:00−16:30,测试地点请于资格审查时在审查现场查阅。
3.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中的笔试环节考试时间为4月4日9:00−12:00,考试地点请于资格审查时在审查现场查阅;专业能力考核中的面试或表演环节考试时间为4月4日14:00—17:00,考试地点请于资格审查时在审查现场查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时间为4月3日15:20—16:20,考核地点请于资格审查时在审查现场查阅。
5.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同等学力(含专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二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简章)。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难易程度按大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加试与专业能力考核的笔试环节一并进行。
三、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能力考核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的入学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录取时分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方向招生计划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4.复试结果将于4月10日左右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
哈尔滨音乐学院
2018年3月28日
联系部门: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427室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郭士榕
电 话:0451-5859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