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9来源:学生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拟同意2015级以下三名学生(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籍)由音乐表演专业转到音乐学专业,名单如下:
闫伟琦(学号:2015090014 )
李辰笛(学号:2015090028)
韩 璐(学号:2015090041 )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2017年8月9日---8月17日)。
联系电话:0451--58597686
哈尔滨音乐学院学生处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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